根据上交所此前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五项调整后的业务规则,自今日(8月20日)起调整股票收盘交易机制,通过3分钟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收盘价,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为14:57至15:00。

  根据此前的收盘交易机制,沪市收盘价是由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产生的。业内人士表示,这一制度,相对收盘集合竞价而言,容易造成股票在交易的最后一分钟出现异动,如突然拉高或下跌。

  据记者查证,在A股市场上,被证监会处罚的操纵市场案件中,有不少就是利用尾盘拉升的方式来操纵股价。

  证监会8月6日公布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为操纵股价,证监会决定没收上海通金投资有限公司违法所得6814322.69元,并处以13628645.38元的罚款;对时任通金投资董事、执行总裁刘璟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根据行政决定书,2016年6月3日至6月24日,通金投资实际控制其发行的4个私募基金产品账户、管理的2个资产管理计划账户和11个理财专户账户共计17个账户。操纵期间,通金投资控制使用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采用盘中拉升、对倒交易、尾盘拉升等方式操纵“永艺股份”股价。比如,账户组在2016年6月7日、6月13日和6月14日收盘前15分钟内存在3次明显尾盘拉升的行为。账户组主动买入占比在70%以上,股价涨幅在2%至4%。

  据记者了解,此次上交所收盘交易机制调整涉及两方面,一是股票实行收盘集合竞价。股票交易的收盘价产生方式调整为通过收盘集合竞价产生。收盘集合竞价的时间为14:57至15:00。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可以申报,不可撤单。行情揭示同开盘集合竞价。

  二是调整证券交易停牌后的复牌时间。如证券停牌时间达到或超过14:57分,则于当日14:57分复牌,此后进入后续交易阶段;对于原先“盘中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5”的规定,调整证券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7分,并于14:57分复牌,此后进入后续交易阶段。

  上交所相关人士表示,对于股票交易,此次调整前,连续竞价阶段(包括14:57至15:00)可申报,也可撤销申报;采用收盘集合竞价后,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可申报,但不可撤销申报。这意味着,在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既不可撤销在该阶段提交的申报,也不可撤销在进入该阶段前提交的、但尚未成交的申报。

  收盘集合竞价制度,是目前国际上比较通用的交易制度,大多数国际市场都是实施这样的收盘制度。业内人士表示,A股市场上,收盘3分钟集合竞价,其实深交所早已经实施,如今上交所也实施这一措施,有利于避免股票在尾盘出现异动。

  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市场研究总监桂浩明表示,采用收盘集合竞价好处在于,形成收盘价时,让更多投资者有更多时间,形成相对更加公允的价格。同时,由于收盘集合竞价形成的时间比较长,所以在这段时间当中,图谋用大资金的买卖来影响市场价格的状况很难出现,这就有利于市场的稳定,有利于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个别资金操纵市场误导投资者。

  为简化价格控制方式,提高投资者申报效率,上交所此次还对股票上市首日的价格申报范围进行了调整,具体来看:对于新股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维持现状不变,即“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连续竞价阶段、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和开市期间停牌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统一调整为“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144%为开盘集合竞价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上限的120%,64%为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下限的80%)。

  对于股票的其他3类上市情形,即增发上市、暂停后恢复上市、退市后重新上市,其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维持现状不变,即“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前收盘价的900%且不得低于前收盘价的50%”;后续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统一调整为“申报价格不高于最新成交价格的110%且不低于最新成交价格的90%”。

  此外,开市期间停牌的股票可接受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方式一次撮合成交。债券、债券回购、基金停牌阶段可接受申报的有关事项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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